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长庆路市场化环卫保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4-24 15:59:45|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中采购谈判(2017)018号
招标截止:2017-04-26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招标公告正文: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内黄县长庆路街道办事处筹备领导小组委托,就长庆路市场化环卫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中采购谈判(2017)018号 二、采购项目及项目概况:长庆路市场化环卫保洁项目; 按照县委、县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为积极推进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农村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活、生产物品堆放整齐规范有序,辖区环境干净的‘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实现日常垃圾‘统一清扫、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环卫管理模式。经长庆路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实施农村环卫市场化运作管理项目。 农村环卫市场化运作管理项目实施范围为; 辖区刘庄村、南张村、北张村、李庄、司杨庄、东柴村、西柴村、龙庄、张庄、杨刘庄、支庄、司马、高庙、黎庄、前位庄、后位庄、胡庄村,共十七个行政村的进村道路、村内街道、围村周边、坑塘沟渠及内豆路、内东路、内中路、内井路、支庄路5个主次干道两侧。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在工商局注册,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且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清扫保洁经营范围的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投标单位完成过单项合同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县/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类似业绩; 3.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6日(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4.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市兴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现场发售。 4.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项目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4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兴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人 招标人:内黄县长庆路街道办事处筹备领导小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33720526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阳市曙光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名门盛世 联系人:常先生 安阳联系电话:13193505012 八、潜在投标单位对谈判公告如有异议,应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2日前按谈判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视为对谈判公告的完全认可,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对谈判公告的质疑。 九、本次招标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