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11:10:04|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石峰区老旧小区响石岭片区(湘氮一区、二区、新三区、老三区)改造工程 石峰区老旧小区响石岭片区(湘氮一区、二区、新三区、老三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石峰区老旧小区响石岭片区(湘氮一区、二区、新三区、老三区)改造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株石发改审[2020]108 号 ,项目业主为 株洲循环经济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详见本章 1.2.3 条 ,项目总投资为 3459.81万元 ,资金来源 区旧城改造与更新指挥部专项资金及自筹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石峰区老旧小区响石岭片区(湘氮一区、二区、新三区、老三区)改造工程 ; 1.2.2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改造住宅栋数为71栋,共有2498户,总建筑面积222081㎡。其中,湘氮一区20栋,共有944户,总建筑面积84960㎡。湘氮二区23栋,共有662户,总建筑面积59580㎡。湘氮新三区15栋,共有630户,总建筑面积53041㎡。湘氮老三区13栋,共有262户,总建筑面积24500㎡。建设内容主要为基础类包含平屋面改造、屋面落水管改造、排水设施改造、道路加罩改造、新建道路、道路附属改造;完善类包含楼梯间翻新;油烟净化设备采购等。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0 年12月,本工程 主体结构暂定于 2021 年 12 月 完成,本工程暂定于 2021年12月竣工。具体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审表为准 ; 1.4 招标范围: 1.4.1 详见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 技术要求、图纸不一致的,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4.2 其他要求: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本工程的施工报建、消防报建,取得政府主 管部门相应的许可证书。负责按株洲市建筑工程备案制的要求收集、整理、编报本项目 全套竣工备案资料,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取得竣工备案书 ; 1.5 质量要求: 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0 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 实行工程保修; 1.7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达到国家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交验合格工程标准; 1.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 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承担过 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95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改造工程 。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11月 9 日 10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9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1-28686070 。 9.其它 9.1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见附件。 9.2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9.2.1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 9.2.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 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2.3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电子标书封面中自动生成的招标项目编号。 9.2.4 电子标书只要是自动获取的项目名称投标人无需修改。 9.2.5 电子标书投标单位名称因系统原因显示不全无法修改的,按投标单位盖章的 名称识别。 9.2.6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9.2.7因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 标人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 CA 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 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 负责人)一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 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株洲循环经济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地 址: 株洲市霞湾新村霞湾新城 ; 联 系 人: 江汐 ; 电 话: 18273325155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27楼 ; 联 系 人: 张先生、陈女士、杨女士 ; 电 话: 0731-22280820 ; 传 真: / ; 邮 箱: 2933023390@qq.com 。 2020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1: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2: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 投标人 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 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 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 入株洲隔离已满 14 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以前到达 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单独打印开标时交代理公司,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或未带本承诺书则 不得参加开标,造成的后果概由投标人负责。 附件: [H430200001661001001]石峰区老旧小区响石岭片区(湘氮一区、二区、新三区、老三区)改造工程.HN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湘氮图纸1005.zip 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