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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10:47:48|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及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TXS2020102248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一标段:222万元/年;二标段:214.00万元/年; 5.最高限价:一标段:222万元/年;二标段:214.00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一标段:委托服务事项:1、城区东南部道路的清扫保洁、沿线绿化带清理捡拾、冲洗洒水、垃圾收集清运、环卫设施擦洗及环卫应急保障,保洁服务总面积约63.35万平方米;2、中心活动突击保障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中心活动专项保障(334省道(宁通高速东出口~泰常路)的道路冲洗洒水、清扫保洁、沿线绿化带保洁等(具体道路明细及服务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服务标准和要求)。 二标段:委托服务事项:1、城区东北部道路的清扫保洁、沿线绿化带清理捡拾、冲洗洒水、垃圾收集清运、环卫设施擦洗及环卫应急保障,保洁服务总面积约66.68万平方米;2、五个一类公厕的全天候清扫保洁、设施维护保养(丽景园公厕、文江路公厕、锦绣华府公厕、锦绣游园公厕、老工会公厕)(具体道路明细及服务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服务标准和要求)。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均按照一至二标段的顺序进行,若某单位在第一标段已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第二标段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 实施时间: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按中标人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到位。 9. 付款方式:招标人每日巡检、每周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当月每周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据实按每三个月拨付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招标人付款前开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单位必须至少配备一套铲雪刀片用于特殊天气应急保障。(提供投标单位持有的铲雪刀片有效购置票据,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一楼。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11月12日0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四室(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涉及到的路段多、工作量动态性强,请各投标单位对项目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服务合同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并将项目现场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均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踏勘费用自理。 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出具泰兴城区(东至东阳路、西至泰常路、南至同德路、北至阳江路)范围内,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办公、停车、仓库等必备的自有或租赁手续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其在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追究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17时30分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提交方式:《投标确认函》可以者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提交至泰兴星火路356号。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15261055686;邮箱:849097169@qq.com) (3)投标确认函下载地址:本采购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4)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4. 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祥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方式:1885264940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方式:15261055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祥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幸阳冰 电 话:17366468865 项目联系人: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房金兰 电 话:15261055686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一:道路(路段)清单 一标段道路(路段)清单:1.文江南路(文昌路~兴南路、兴南路~澄江路、澄江路~同德路)2. 济川南路(文昌路~兴南路、兴南路~澄江路、澄江路~同德路)3.济康路(济川路~润泰路)4.兴南路(东润路~润泰路、润泰南路~济川南路、镇海路~中南世纪城桥、中南世纪城桥~东润路、济川路~江平路)5.惠泽路(济川南路至润泰路、润泰路至文江路)6.润泰南路(辅南路~兴南路、兴南路~文昌路)7.李营路(润泰路~东润路)8.东润路南延(兴南路~辅南路、文昌路~兴南路)9.辅南路(济川南路~文江南路)10.羌溪路南延(兴南路~澄江路、文昌路~兴南路)11.尚德路(丹霞路~仁慧路)12.仁慧路(文江路~羌溪河、文江路~滨羽路)13.乐宁路(丹霞路~仁慧路)14.东润路(丹霞路~澄江路)15.丹霞路(文江路~滨羽路、文江路~济川路)16.同德路(济川路~羽惠河)17.东润河路(丹霞路~文江南路)18.银君路(东面桥~江平路)19.太平路(文昌路~兴南路)20.中华路(文昌路~澄江路)。 二标段道路(路段)清单:1.文昌东路(镇海路~东阳路)2.镇海路(文昌路~中兴大道、中兴大道~星火路、星火路~城黄路、立交桥南侧、文昌路~兴南路、兴南路~澄江路)3.国庆东路东延(镇海路~东阳路)4.鼓楼东路东延(镇海路~秋泽苑南北路、秋泽苑南北路~东阳路)5.兴南东路(镇海路~东阳路)6.曾涛路东延(镇海路~东阳路)7.和美路(曾涛路~鼓楼东路)8.东阳路(兴南路~国庆路、国庆路~鼓楼路、兴南路~澄江路)9.镇海北路(泰隆立交~阳江路、阳江路~收费站区外)10.银杏路东延(镇海路~东阳路)11.东阳路北延(银杏路~龙河路、银杏路~阳江路)12.龙河路东延(镇海路~东阳路)13.阳江路东延(镇海路~东阳路) 备注:道路起止界址以道路或桥梁中心线为准,最终以招标人现场指定为准。 附件二: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祥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招标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一): (签字) 受委托人(二):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