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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法律文书物业送达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5-05 15:31:31|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截止:2017-05-26
所属地区:上海
所属行业:办公文教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嘉定区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法律文书物业送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贰级资质及以上(含贰级);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区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法律文书物业送达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04-114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Q17-181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嘉定区人民法院派出机构(南翔法庭、安亭法庭、嘉中法庭、嘉北法庭、诉调对接中心)辖区范围内的法律文书收集、整理、登记、送达、返还、交接等服务工作

5、交付地址:嘉定区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7、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国库资金:18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05 10:56:0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2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贰级资质及以上(含贰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26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26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回城路1128号B区601二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回城路1128号B区601二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3.3 CA认证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德富路1221号地址:上海嘉定回城路1128号B区601二楼203室
邮编:201800邮编:201821
联系人:张婧瑜联系人:李冬祥
电话:69531756电话:021-69522495-216
传真:69531756传真:021-5916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