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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12 14:16:02|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湖南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蒸湘区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2日受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接待处的委托,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蒸湘区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蒸湘区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HZX2017-C010 委托代理编号:HYHX-2017-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贰佰捌拾万元整服务期限2年,共计:280万元采购项目标的情况:包名品目分类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代理服务费限价(元)1C0810物业管理服务1项 140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共计280万元28000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2.1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备案登记证或《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止,每天上午 9:00时到 11:30 时,下午 15:00 时到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1、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  8.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8.2营业执照(验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8.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验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8.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6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备案登记证或《保安服务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800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6月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五、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人: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接待处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20号联系人:欧主任电话:13975465903采购代理机构: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18907343463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蒸湘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雷广宇联系电话: 0734-8827315  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