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招标编号:XHWY-GZJLZB2017041
招标代理: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17年常用物资供应商及秩序维护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XHWY-GZJLZB2017041 ,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1.1.1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就集中招标发挥的优势,以实现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为目的,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现就2017年度常用物资供应商及秩序维护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常用物资供应商及秩序维护供应商入围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为5个标段。标段类别内容后期项目预估金额(万元)入围中标人数量(个)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个)合同期限供货及服务地点供货及服务要求1常用物资灯具及配件42.755-7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中国境内,根据招标人需求地点安排供货订单下达后5日内送达2五金类55.655-73纸品74.755-74干货175.655-75维护类秩序维护831.455-7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中国境内,根据招标人需求地点安排服务完全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注:进入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常用物资供应商及秩序维护供应商入围项目的供应商,将主要承接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秩序维护类业务外包及常用物资供应的项目。标段一至标段四将在确定入围供应商后与入围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后期项目将直接在入围供应商库中通过邀请招标、比选及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标段五将在确定后期项目后通知入围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比选及谈判,与后期项目中标人签署年度分包合同。2. 标段一至标段四投标人资格要求: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3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中标的;(6)投标人存在因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的。3. 标段五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经营范围应包括所投标段的相应服务内容;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保证招标标的物能够正常提供或履行的财务能力证明,财务状况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3.4 业绩要求:须提供十个及以上或单个项目十万平米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中标的;(6)投标人存在因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的。4.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5.1.1 ,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5.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到招标代理邮箱并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报名事宜 。 (1) 单位介绍信【和/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1.3 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每标段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1.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6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永升聚元酒店4楼会议室(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66号) 。6.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6.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341号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邮 编: 6100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8-84111129 电 话: 13808056402 电子邮件: 847497627@qq.com 招标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05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