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招标截止:2017-06-05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招标公告正文: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处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保洁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处保洁车辆采购项目编号: QJPZC-公开2017017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保洁车辆采购项目共有不锈钢人力保洁车160辆和电动三轮保洁车180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为具有生产电动三轮车能力的生产厂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1、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河区版块、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清江浦分版直接下载。2、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时至 5: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1室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注:如果投标人因考虑自身投标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资料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有关招标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6月5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接收人: 郝芳 电话:0517-83643302六、开评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 2017年6月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评标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刘希浩 电话: 13301408801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戴维健 电话: 18952396868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刘何伟 电话: 13815452228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处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505室邮编:223001 八、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账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