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所属地区:福建-泉州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环保绿化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南安市东田镇卫生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南安市东田镇卫生院保洁服务采购二、谈判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谈判内容及要求”三、本项目一年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谈判为无效谈判。四、谈判供应商条件: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谈判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及领取时间: 2017年 5 月 22 日至2017年 6 月 2 日;凡愿意参加谈判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及领取时间内至南安市东田镇卫生院领取谈判文件。六、递交谈判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七、谈判时间:2017年 6 月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在开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退还除中标人之外的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时返还。八、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南安市东田镇卫生院。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前一天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十、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南安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ww.nanan.gov.cn/space/zwlist/org_id/28/catId/319.html,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一、采购单位:南安市东田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安市东田镇 联 系 人:洪培志 联系电话:15860375166十二、本次谈判解释权及谈判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南安市东田镇卫生院。 南安市东田镇卫生院2017年 5 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