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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楼及简易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5-23 11:13:01|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江苏-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楼及简易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澄清公告各供应商: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楼及简易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GYZCG-201718)应供应商要求作如下变更: 一、 第四章:1.2.7中“法定税金”就是法定税费,指的是投标公司按税法规定须在国税和地税部门缴纳的各种税费,如该公司享有国家优惠政策,须提供国税或地税部门提供的优惠证明(原件),可以计入报价成本。(附明细报价表,此表代替招标文件P34投标分项报价表) 二、 第四章:1.2.8中“物业企业管理的利润”,原则上不得为0。 三、 第五章第四条第10“共性要求”中第(5)“所有进驻的物业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是指所有的28个物业人员“无不良记录证明”,投标公司可以用表格的形式去当地公安部门一起证明,不需要每个人的单独证明。 四、 第七章第2.2评分细则中第4条中的“高级厨师证”证书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方可生效。 五、 第七章第2.2评分细则中,“持有效期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该有效期是指该证书上注明的证书有效期,投标期间须处于证书的有效期内方可生效。 其余条款不变。  最低人员工资和社保明细.xls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 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