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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5-23 11:42:14|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所属地区:安徽-滁州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信 息项目编号czcg201705-184项目名称滁州市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二次)项目地点滁州市内招标单位滁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企业为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且业绩达到投标资质条件要求;3、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4、投标企业在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管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米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且合同服务内容包括:设备、保洁、秩序维护、会务服务。管理面积为建筑面积,不含广场、附属公园。(党政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不含学校和医院,党校除外;下同)须提供原服务合同原件或加盖业主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出该业绩是否为党政机关办公楼的,则须提供该合同业主方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合同办公楼内党政机关公章(原件)。若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出该业绩是否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所在办公楼的,则须提供该合同业主方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合同办公楼内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公章(原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9、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办理入滁备案手续,并在中标后30日内在当地注册分公司;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 。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人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8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8)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9)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10)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11)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人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招标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全部内容,服务期限三年。发布时间2017年5月23日信  息  内  容项目概况:滁州市政务中心位于市城南新区龙蟠大道99号,2011年正式投入使用。采购项目分为东、西、南、北楼四部分,四楼整体相连,呈回字形。南、北楼为政务办公用房,面积约5.23万平方米;东楼集会议、食堂、办公为一体,面积约1.75万平方米;西楼为公共服务区、档案馆、办公用房,面积约1.81万平方米,均为地下一层,地上10层。政务中心配备有大、中、小会议室、接待室、会见厅17个。楼内相关单位约41个,1800人左右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有加分因素)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费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1、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12万元,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保证金帐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175227792956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4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帐  号:34001739008052504778-158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gov.cn)专区下载。招标文件等获取时间:2017年5月23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7年5月30日17时前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招标人将在 2017年6月1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招标代理机构:滁州皖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涛、葛爱霞电  话: 0550-3890890、13085500168、13955004655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亚东新城国际14楼1401室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滁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附件:招标公告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