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代理: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能源化工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5月25日 17: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2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2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30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玲利、李伟新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采购单位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0431-82709266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哲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玲利、李伟新 0431-85210229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FHT2017-0509-GC18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玲利、李伟新项目联系电话: 0431-8521022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地址:0431-82709266联系方式:孙哲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李伟新 0431-85210229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7-0509-GC18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标段划分如下:标段划分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计划工期一标段吉林东光精密机械厂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151597.99平方米,45栋住宅楼。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工程、公共设施工程、楼体维修工程等。 吉林东光精密机械厂职工家属区内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187日历天。二标段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67909.18平方米,14栋住宅楼;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内三标段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77197.84平方米,15栋住宅楼;四标段德惠市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55727.71平方米,17栋住宅楼。德惠市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内 2.2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划分如下:标段划分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计划工期五标段吉林东光精密机械厂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151597.99平方米,45栋住宅楼。为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吉林东光精密机械厂职工家属区内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六标段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145107.02平方米,29栋住宅楼。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内七标段德惠市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55727.71平方米,17栋住宅楼。德惠市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内 2.3 工程质量要求/目标:施工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监理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一至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六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七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 近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监理能力。3.3 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三、四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至七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同时参与以上施工或监理标段的报名,允许兼报但不允许兼中。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至四标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五至七标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30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30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