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浦东新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5-26 14:39:21|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招标代理: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截止:2017-06-27
所属地区:上海-上海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浦东新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1.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取得投标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提供,视作不满足资格条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度任一月份); [说明:税收证明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供应商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社保缴纳证明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1.3投标人应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 3.2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3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遵循以下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在各自的资格(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如行业管理部门无相应资格(资质)管理要求的,则联合体各方自也应在各自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70524-73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15571,01-17-1557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共 1个包件,2个子项目。 1.1子项目1浦东新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莱阳路)物业服务项目 1.2服务地址:莱阳路992号 1.3服务面积: 1.3.1项目布局: (1)本项目主要有主楼、门卫、配电间水泵房垃圾房、地下停车库等4个方面组成,其中主楼2层、其他均为1层。 (2)机动车停车位:38个,其中地面车位11个、地下车位27个。 1.3.2项目规模: (1)基地总用地面积6938.4┫。 (2)总建筑面积4799.78┫,其中: ①地上建筑面积3568.7┫(主楼3461.3┫;门卫17.64┫;配电间、水泵房、垃圾房89.76┫)。 ②地下建筑面积1231.08┫。 ③绿地率35.11%。 2.1子项目2浦东新区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耀华路)物业服务项目: 2.2服务地址:耀华路380号 2.3服务面积:占地面积3000┫,大楼共有5层,建筑面积3700┫。

5、交付地址:上海浦东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年

7、采购预算金额:1798500(国库资金:17985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6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5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2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民生路1399号1楼1C03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民生路1399号1楼1C0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招标机构定于2017年6月5 日10:00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楼中厅举行答疑会,望各投标人予以重视。 3、本招标公告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380号地址:上海民生路1399号1楼
邮编:200126邮编:200135
联系人:张国玲联系人:寿赵莉
电话:13661758323电话:68541155-938
传真:200126传真:6854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