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所属地区:江苏-盐城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东台沿海经济区科技创业大厦及?港文化展示馆物业管理服务答疑修改文件三编号:DZW[2017]E061/187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条物业费用结算标准及考核办法第 4款修改为:“如乙方人员配备未配足23人(具体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甲方在结算物业费时,对缺少的人员按东台市相应岗位工资标准的2倍进行扣除。” 2、问:P27合同条款第二条4:要求配备人员21人,而第五章物业管理项目要求和服务标准中要求:A/P45为16人,P46为18人;B/P48为5人,合计为21人和23人,前后矛盾,以何为准? 答:科技创业大厦物业要求各类管理服务人员:项目经理1人,设备主管1人,维修员1人,网络管理员1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5人,保安6人,合计16人。其余两人,各投标人需在此基础上自行配置满足管理和服务需要且最低不少于18人。?港文化展示馆物业要求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3人,卫生保洁人员2人。本项目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共计23人。具体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3、问:业绩要求:招标公告为办公楼或行政楼,而招标文件P9为行政办公楼,P24物业业绩也为行政办公楼。前后矛盾,应统一按招标公告的业绩要求为:办公楼或行政楼。 答: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本项目公示的其他相关答疑文件。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