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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31 14:06:52|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招标截止:2017-06-07
所属地区:辽宁-阜新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049)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分包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最高限价(万元)1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80.0(三年)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阜新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fuxin.gov.cn),“首页一重要通知”中公布的“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422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

1、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及汇款人联系电话)开标前请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室(财务室)换取收据,并在开标前向工作人员出示,否则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账号:12011000009244;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高新区支行;

联系电话:0418-3378835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2017年6月20日15:00止(北京时间)(此时间为到账时间)

4、退还投标保证金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411室(0418-3378835)

5、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招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招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招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3号

联 系 人:车爱军

联系电话:13841899909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项目联系人:任维民

联系电话/传真:0418-3378853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1.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