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重庆-重庆
所属行业:办公文教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邀请书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委员会的委托,对南岸区图书馆201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年)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数量(名)南岸区图书馆201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410.82 1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自筹资金)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备有效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四、磋商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竞标人须在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内容。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023-62988753,联系人:周老师)咨询解决。(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4:00―14:30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4:30。 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六)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4:30。(七)竞争性磋商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五、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 (一)磋商保证金交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磋商保证金金额:¥8,200元(大写:捌仟贰佰元整);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15日09:30前。(竞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请各竞标人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如因时间差导致我中心无法查实磋商保证金是否到账,将视为无效响应,该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使用网上银行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竞标人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在“用户登录”栏注册(已注册的竞标人不需再注册),再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注:对注册不清楚的竞标人,可电话(023-62948872)咨询)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法:(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并开通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的(未开通的需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潜在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按照相关项目信息由潜在竞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通过“竞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非中国建设银行的,磋商保证金分两步缴纳。第一步,竞标人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在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磋商保证金从竞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上,转账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第二步,潜在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由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通过“竞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纳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开标时将现场核验竞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注:竞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是中国建设银行的,核验其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竞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非中国建设银行的,核验其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从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竞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竞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打印的回单原件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竞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并打印银行回单的,不予认可,按无效响应处理。温馨提示: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开通费用在200元以内。 (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至我中心,若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则我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从基本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如果有)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我中心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逾期未领取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成交价的10%缴纳(计价单位保留至千元)。(三)保证金退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①保证金退付相关要求根据评审结果,由区交易中心及时退付磋商保证金。②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对成交人及成交候选人以外的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对成交人以外的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③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退付程序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间分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在每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时,成交人均应根据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成交人持经审查确认的申请书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收据原件,到区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不计息) ④特殊情况退付程序 A、遗失区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的:竞标人填写票据挂失申请单,区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对申请单的内容进行确认。竞标人凭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B、因竞标人名称变更造成退款人与交款人不一致的:由原缴纳保证金的竞标人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以及变更后单位出具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四)竞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磋商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五)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①竞标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竞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③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④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⑥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⑦竞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⑧成交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⑨其他严重扰乱招竞标程序的。(六)低价风险担保金:本项目实行低价风险担保。若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乘以0.8时,向成交人收取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0.8-成交价(金额为负值则不需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成交人应将低价风险担保金划入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若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则我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退付进程查询,详情请致电:62948872 陈老师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刘老师 何老师电 话:(023)62988518传 真:(023)62986523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二)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委员会联系人:汪老师电 话:(023)62988059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