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遂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遂平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的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遂政采招【2017】110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地点 | 时间 |
物业管理 |
年 | 1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方通知后5日内物业人员到岗到位 |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持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必须有经营办公楼等1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公司方可参与(合同);
3.5投标人提供物业服务承诺书(原件开标时必查);
3.6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下午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3222569 。
4.3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3.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2投标人须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的所由条件并提交报名资料;
3.3.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4.4“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二套留存备案 ,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注明: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内(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查询到帐后开具收据,收据评标时现场提交视为有效。
开户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帐 号:522010029724120(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9日上午10: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9日上午10:30整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3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咨询电话:
采购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1378336207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6-3222569
10.监督部门:
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4902783
遂平县人民法院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