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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整体外包服务询价公告

2017-06-02 09:53:24|作者:清洁吧

太平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整体外包服务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11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太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鹤峰县太平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整体外包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089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太平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整体外包服务

三、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1)清扫保洁区域:太平集镇黄家屋边千米大街口经太平集镇中心至肖家坪千米大街十字路口;肖家坪千米大街十字路口经工业园区至中交四公局高速项目部门口;太平民族中学门口至太平医院门口。(2)垃圾清运服务区域:太平集镇清扫保洁区域;龙潭、唐家、四坪、茅坝、中坪、奇峰关等6个村鸦来公路沿线和易迁集中安置点;洞长湾村组公路沿线和易迁集中安置点。(3)环卫设施维护内容:垃圾清运车、环卫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保管、保养和维护。

2、服务地点: 鹤峰县太平镇。

3、采购内容: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环卫设施维护。

4、服务期限:一年39.99万元。

四、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和清运、环卫设施维护的;

3、投标人拟派的专职环卫保洁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6人,驾驶证B级及以上的驾驶员不得少于1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的驾驶员驾驶证原件(B级及以上一人)。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6月7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7年6月9日上午9:00至9:2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政府采购股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合理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设计员人工资、项目评审费、管理费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一份,用信封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柒仟捌佰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9日上午9时2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127

2、凡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3),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四、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 0718—5290619

太平镇人民政府 田先生 0718—5431001

附件: 1、响应文件组成要求

2、报价表

3、保证金凭证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