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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民中路360号首二层物业招租公告

2017-06-07 16:11:39|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

现有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民中路360号首二层物业出租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白云集团人民中路360号首二层物业出租项目(二)项目编号:BYT-2017-[063](三)物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60号首二层(四)项目概况:出租面积约613平方米。(五)租金价格及租期:首年月租金报价不低于63000元/月,租期不超过6年,年递增额不低于5%。(六)其他披露情况:1.竞租人如果在过往承租集团公司物业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尚未整改完毕的,不予考虑选定为新的承租方。2.该场地原规划用途为车间;3.承租方在该场地不得经营餐饮、娱乐(包括但不限于网吧、棋牌室)、化工、物流、产生环境噪声及污染的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及合同设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并且不得作仓库使用;4.若承租方承租该物业作经营用途,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好与经营相关的证照,并向集团公司提交经营相关证照复印件,如承租方未能办齐经营相关证照并向集团公司提交经营相关证照复印件的,承租方不得在该物业开业经营,否则集团公司可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5.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对招租标的进行分租,需提前30天将分租方案书面报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签订分租合同,分租合同需交出租方备案,分租面积不得大于招租标的总面积50%,分租承租人需服从出租方日常管理且不得再分租。6.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需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及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7.承租方须承担该物业因使用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8.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在接到我方书面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签署并履行租赁合同。9.若承租方需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60天,且须在提交应租文件时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于报价书上。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租。(三)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项目相关要求详见招租文件。四、发放招租文件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业务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81300566发放招租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84083161  传真:84080399提交应租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84083161  传真:84080399提交应租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11时,过时提交无效。五、纪检监察投诉方式: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4081878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