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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中南街花地大道南市政道路保洁服务

2017-06-08 11:12:28|作者:清洁吧

荔湾区中南街花地大道南市政道路保洁服务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荔湾区中南街花地大道南市政道路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HL-201704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荔湾区中南街花地大道南市政道路保洁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71753;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用户需求书 。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 8日至2017年6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 28日09时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

十、 开标时间:2017年 6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02420

邮编:51014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8层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3706 3351

传真:020-83643125

邮编:51003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人):020-815024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林小姐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020-3706 3357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