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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河中学物业管理采购公告

2017-06-08 14:26:38|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受宁波市北仑区泰河中学委托,就泰河中学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非宁波地区供应商需在宁波地区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河中学物业管理
(2)项目编号:BLZFCG201704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泰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泰河中学新校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洋沙山路与乘海路交界处,学校占地面积59970.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517.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011.76平方米。学校已建成教学楼三栋,综合楼一栋,学生公寓楼二栋,教师公寓楼一栋,食堂一栋 ,室外运动场一处,实验楼一栋,报告厅一栋。 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余人。
服务期限:暂定二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内合作双方均如实履行合同的,可经双方协商续签下年合同。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年。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下载。
5、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5日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ztb.bl.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6、其它说明: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请自行踏勘现场(如有需要),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于2017年6月16日9:00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供需答疑的材料,如有必要,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当日下午4:00前以补充公告的方式给予答复。传真:0574-86781480。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可以提出获取采购文件要求,但应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统一答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
9、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10、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磋商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收入该专户。
提交磋商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政府采购”,未注明“政府采购”的该磋商保证金无效。
1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将失去成交资格。
重要提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ztb.bl.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采购人(采购机构)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泰河中学
联系人:鲁剑敏 电话:0574-86988228 
地址:北仑区通泰路68号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刘建明 电话:0574-86781479 传真:0574-86781480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