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南张街道办事处宋庄村、吴庄村棚改房屋征收和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任城区南张街道办事处宋庄村、吴庄村棚改房屋征收和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项目编号:RCCG-2017-0227
3、项目说明:任城区南张街道办事处宋庄村、吴庄村棚改房屋征收和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涉及房屋户,宋庄村合计147户,房屋面积49330㎡;吴庄村合计325户,房屋面积101547.94㎡;
4、采 购 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南张街道办事处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包组划分:一个包组
7、资金来源:财政经费(棚改资金)
8、采购预算价:101.067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征收服务内容(若不同时具备,可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征收服务内容;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9、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10、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近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rencheng.jnzfcg.gov.cn) ,响应本项目并下载磋商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 办公指南 中的 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 ,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如需办理,请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济宁市建设路13号原师专院内5号楼)咨询办理。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6月2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rencheng.jnzfcg.gov.cn)。
具体操作:登录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rencheng.jnzfcg.gov.cn) 选择 投标报价 >增加报价方案 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 20 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7年6月20日 9 时 30 分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南张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南张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褚主任 联系电话:1595374726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 彤 联系电话:0537-2886779 13385477700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登陆后查看)??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报价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单位。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