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负责所承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门店门前、公共广场、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绿化带、人行道树穴等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冲洗和保洁;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环卫工具房、垃圾屋、垃圾桶点等环卫设施的清洁、管理和维护;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雨水沙井口的清理;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市政设施防张贴、防涂写、防刻画涂料的购买及喷涂工作;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路面卫生及环卫设备动态;中标人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有乱堆放、乱倾倒的余泥渣土和施工废料;其它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
2、负责所承包范围内垃圾转运站覆盖范围内的垃圾清运服务及该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屋、垃圾桶点、转运站配套公厕的管理维护服务。在合同履行期间,本承包范围内新建垃圾转运站的管理维护及上述垃圾转运站覆盖范围内新增垃圾量一并纳入本包服务范围,有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本包控制总金额中。
3、标段内各垃圾中转运站、垃圾屋及垃圾池定期进行消杀、除虫灭鼠作业。
4、主要管养明细信息见下表:
清扫保洁 | ||||
名称 | 管养项目 | 管养级别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平方米/年) |
马山头 | 道路清扫保洁(元/平方米/年) | 一类 | 253308.82 | 15 |
道路绿地 清扫保洁(元/平方米/年) | 27857.66 | 3.27 | ||
垃圾清运 | ||||
名称 | 管养项目 | 垃圾量(吨/年) | 单价(元/吨) | |
马山头 | 垃圾清运(元/吨) | 22吨/日×365日=8030吨/年 | 160 | |
公厕管养 | ||||
名称 | 管养项目 | 公厕数量(座) | 单价(元/年) | |
马山头 | 转运站配套公厕维护管养(元/座·年) | 1 | 60000 | |
市政公厕维护管养(元/座·年) | 2 | 150000 |
二、服务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甲方将上述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业务发包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组织日常清扫工作、冲洗工作、保洁工作、垃圾清运、转运站管理、公厕管理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
三、清扫保洁服务质量和作业要求
1、作业方式:包括道路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洗、清除乱张贴、流动保洁自行车、人工清扫保洁和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台风等极端天气环境卫生保障、重大活动任务临时保障等方式。
2、作业时间、人均保洁面积、机扫频次及冲洗频次(见下表)
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分类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
清扫保洁等级 | 清扫保洁时间 (每日) | 人均保洁面积(平方米) | 机械保洁频次(次/日) | 冲洗频次 |
一类区域 | 17小时 (普扫5:00至7:30,保洁7:30至22:00) | ≤3500 | —— | 每周冲洗两次 |
二类区域 | 17小时 (普扫5:00至7:30,保洁7:30至22:00) | ≤5600 | 2 | 机动车道每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两天冲洗一次。 |
三类区域 | 17小时 (普扫5:00至7:30,保洁7:30至22:00) | ≤8000 | 2 | 机动车道每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 |
注:上表规定的冲洗频次是清扫保洁作业的最低要求,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路面及道牙每平方米尘土和泥沙量应分别少于10克、20克、30克(检测以吸尘器收集的尘土和泥沙量为准),中标人应确保道路和公共场所地面干净见本色。
3、有关控制指标和作业要求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道路和公共场所废弃物控制指标(500平方米范围内) | |||||
保洁 等级 | 果皮、纸屑、塑膜及其他杂物 (件/500平方米) | 烟蒂(个/500 平方米) | 污水(平方米/500 平方米) | 尘土量(克/ 平方米) | 路面本色呈现率(%) |
一类区域 | ≤2 | ≤2 | 无 | ≤10 | ≥90 |
二类区域 | ≤4 | ≤2 | 无 | ≤20 | ≥85 |
三类区域 | ≤6 | ≤4 | 无 | ≤35 | ≥80 |
基本要求: a)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雨水口不堵塞。没有雨水口的路段可不冲洗。一般情况下,道路冲洗应在7:00前结束。 b)列为一类区域的步行商业街路面(包括人行道、门店门前区域)每天应用洗地机、高压清洗机或拖把刷洗一次,其他实行一类区域保洁的路段人行道(包括门店门前区域)每星期至少全面冲洗二次,必要时使用清洁剂。冲洗时,应有环卫工人配合,及时清除路面积水,达到路面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渣等污垢。 c)城市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背心,在车行道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 d)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 e)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f)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位置。 g)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h)机扫车及洒水车作业时必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须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洒水车必须在规定取水栓取水。司机和随车工人应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环卫作业规范,做到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 | |||||
夜间路面废弃物要求 一类区域路面杂物(仅计纸屑、塑料袋、饭盒等超过火柴盒大小的较大垃圾)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4件,其他级别路段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8件。 | |||||
废物箱清洗和保洁 废物箱应密闭,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装收集。箱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一类区域道路废物箱垃圾随满随清,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二类区域道路废物箱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三类区域道路废物箱每天清理一次以上,每两天清洗一次。 |
4、道路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4.1道路和公共场所垃圾是指中标人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过程中收集到的垃圾。
4.2光明新区的市政垃圾转运站免费接收光明新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垃圾。
4.3普扫垃圾应在每天早上7:00之前清理完毕。道路垃圾应实行袋装且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垃圾收运机动车将其收运至垃圾转运站,禁止使用敞口式手推车收运。要及时对夜间清扫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清运,做到垃圾不过夜。道路垃圾在运送过程中应覆盖密闭,做到垃圾不扬、不洒、不拖挂、不乱倒、不乱卸、不乱抛以及无污水、无滴漏,垃圾运输,并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中标人每天要对自卸式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收运过程做到“垃圾不落地”,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环卫设备的保洁
5.1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
(1)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由中标人统一配置,并负责清洗和管理,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内放置垃圾袋,保持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外观整洁、无污垢、无积压、无溢满,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周围地面无抛散、无存留垃圾。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内的垃圾应随满随清,每天至少清倒垃圾两次、清洗箱体一次。禁止环卫工人在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垃圾收集站点内翻捡垃圾,禁止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中标人应每日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或被盗情况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2)利用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投放收集清扫保洁垃圾的,应实行垃圾袋装,及时使用专门的自卸式垃圾收运机动车将垃圾收运至垃圾站。
5.2环卫工具及环卫工具房。
(1)环卫工具房及环卫工具的存放。在有环卫工具房的路段,中标人应将环卫工具整齐摆放在环卫工具房内,环卫工具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在无环卫工具房的路段,中标人应将环卫工具整齐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将环卫工具摆放在人行道上,不得影响观瞻;环卫工具房只能存放环卫工具,不得堆放其他杂物或改作其他用途,发现环卫工具房有损坏或被盗情况的,中标人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2)中标人应对环卫工具房外墙每天擦洗一次、房顶每月清理一次,确保墙面整洁干净,房顶无垃圾、无杂物堆积。
6、机械化清扫及作业要求
6.1机械化清扫率及面积:本合同内机动车道必须实行机械化清扫,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时日止机械化清扫率为100%。
6.2机械化作业要求。
(1)中标人实行机械化保洁的道路至少按照以下频次进行保洁:一类区域道路一日三次,二类区域道路一日二次,三类区域道路一日一次。
(2)中标人实行机械化保洁的道路还需辅以人工作业,用自行车进行流动保洁。流动保洁的自行车由中标人自行购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约定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
(3)中标人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喷绘由甲方统一设计的环卫车辆标识,自行安装GPS追踪仪接入甲方指定的管理平台,甲方根据其安装的GPS追踪仪检查作业情况。
7、市政设施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理
7.1中标人包干清理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有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7.2市政设施必须清洗干净并喷涂防粘涂料,防粘涂料必须每半年喷涂一次。
7.3防粘涂料涂刷后应无色透明,不影响设施原貌,具有直接防止张贴、涂写、刻画效果(胶质类材料无法粘附或极易揭除),涂膜无明显变色、变脆现象;不起泡,不碎裂。
8、其它一般作业要求
8.1路面日间冲洗及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雨水口不堵塞。一般情况下,道路冲洗应在每天7:00 前结束。
8.2列为一类区域的商业步行街路面(包括人行道、门店门前区域)每天应用集成式扫洗一体城市清洗机、高压水车或拖把刷洗一次,其他实行一类区域的路段人行道(包括门店门前区域)每星期至少全面冲洗二次,冲洗后,应及时清除路面积水,达到路面干净见本色,无油污、无痰迹、无口香糖渣等污垢。
8.3城市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背心和具有反光背心作用的工作服,反光背心和工作服上必须印有中标人名称及环卫工人的姓名和编号,工作服背后要印有“投诉电话:12319”字样;在车行道作业,应按来车方向反方向清扫。
8.4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地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绿化带、树穴等处进行清扫。
8.5保洁时,环卫工人应巡回走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并实行流动保洁自行车等方式加大流动频率,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在地面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8.6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和绿化带等地方。
8.7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8.8机扫车及洒水车作业时必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须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洒水车必须在环卫取水栓取水。司机和随车工人应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环卫作业规范,做到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
8.9实施清扫保洁作业过程中,应以机扫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并需配备应急调度车辆以作应急使用。
8.10道路内及其两侧宽度的绿化带、路旁绿地、绿地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无积存垃圾或人畜粪便。
8.11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整洁干净;一类区域保洁道路两侧的具有市政功能的建筑物外墙高度2米以下部分每天清洗一次墙面。
8.12交通护栏无积尘、无明显污迹;一类区域保洁道路交通护栏每周清洗一次,其他道路交通护栏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8.13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无污迹、无积尘;一类区域保洁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每天清理一次,每星期擦洗一次。
8.14公交候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一类区域保洁道路的公交候车站、地铁站出入口等应每天清洗一次。
8.15立交桥、高架桥等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整洁干净。
8.16人行天桥桥面无垃圾,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整洁。一类区域保洁道路人行天桥桥面每两天冲洗一次,清理香口糖渣等污垢,做到桥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每天擦拭一次;其他道路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天桥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人行天桥雨篷应及时清理,确保无暴露垃圾。
8.17地下通道地面、阶梯、扶手应干净;一类区域保洁道路人行地道地面每两天冲洗一次,注意清理口香糖渣等污垢,做到地面见本色,阶梯、扶手、瓷砖墙面每天擦洗一次;其他道路人行地道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七)垃圾清运服务质量和作业要求
1、清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