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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献县县委宣传部马本斋纪念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2 17:16:26|作者:清洁吧
发布时间: 2017-06-12
采购人名称:献县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 :献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左先生 0317-462756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秉宇、刘省0317-2080151
采购预算金额:220800.00
采购用途 : 一标段(保安服务4人共计110400元) 二标段(保洁服务4人共计110400元)
项目实施地点 :马本斋纪念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项目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且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设施及能力。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一标段另需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二标段另需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二)委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2.有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强; 3.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社会关系清楚,无不良嗜好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6-16
时刻说明: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2080151
备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户许可证。2、如报一标段另须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如报二标段另需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缺项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