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昌宁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6-14 09:58:30|作者:清洁吧

昌宁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昌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保洁服务外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C}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洁服务外包

2.采购编号:TRZBC2017-49

3.采购项目内容:昌宁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包括医院的1号住院楼、2号住院楼、门诊楼、感染科楼、消毒供应楼、120急救中心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职工周转房、电梯、院内环境(含绿化)、医废暂存间(含医废物处理)的所有房间、走道、地面、墙面、门窗(玻璃)、卫生间、病房床头柜、物品柜、输氧管带、楼梯扶手、屋顶、阳台的清洁卫生服务工作;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62.00万元/年。

5.质量要求:每日06:00至20:00保证医院清洁程度达到医院爱委会标准和感控要求。

6.服务期限:1年。

7.服务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

二、{C}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三证合一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需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服务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保洁业务,服务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服务保障能力;

2. 为保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至少为30人(含管理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 健康证 或本年度(2017年)体检报告(有效期内);

3.服务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服务;

4.本次采购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申请;

5.服务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C}服务商报名时须提供: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公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证件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5.项目组成员的健康证或本年度(2017年)体检报告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6.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四、{C}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C}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三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六、{C}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七、{C}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C}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服务商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报名成功同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C}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C}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八、{C}本采购项目磋商保证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金额: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人民币600.00元整。

九、{C}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 2147689

联系人:卢女士

注: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提交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账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TRZBC2017-49或项目名称

十、{C}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右甸镇长青路2号

联系电话:0875-7120363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备注:服务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