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JG2017-4501
招标代理: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广州地铁架大修部件清洁设备租赁项目(2017-2020年)(第二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架大修部件清洁设备租赁项目(2017-2020年)(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157955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86065726/86662057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项目地点:广州地铁厦滘地铁车辆段、西塱地铁车辆段、鱼珠地铁车辆段、东诚大厦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清洁设备租赁服务,并且将所有租赁清洁设备发运并安装在指定位置,承包商负责定期更换清洗剂,负责设备日常保养维护及故障处理,以满足2017年-2020年架大修车辆联轴节、齿轮箱、制动单元、电子电器部件、阀类等部件的清洗工作。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于2017年-2020年租赁高压、自动、手动刷洗清洁设备9至20台,放置于广州地铁厦滘、西朗、鱼珠车辆段及东诚大厦。在租赁期间内承包商应根据业主需求实时对在场清洁设备数量、类型进行调整,以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最多同时使用数量不超过20台。3、合同期:合同期预计_3_年,共 1094 个日历天;4、项目招标控制价: 1656192.93元。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23时59 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7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00。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15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格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该表);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1)投标担保 3 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登记前完成缴纳。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7年7月11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2.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10时00分。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十、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设备租赁与设备清洗服务。4、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专用清洁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专用清洁设备详见清洁设备需求清单),须提供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及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附件三)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五)。9、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穗发改【2016】1155号)》的规定执行。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十六、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