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截止:2017-06-21
所属地区:湖南-郴州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桂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谈判公告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5日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桂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17】159、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HIPU(CZ2017)CG06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17】159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HIPU(CZ2017)CG066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序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元/年)1桂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一项¥600000.00二、供应商资质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2.1.1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章);2.1.2要求投标人提供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3.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2 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章);3.3 要求投标人提供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4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4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3栋3单元206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zggzy.net/)。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五、确定邀请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0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10时30分。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七、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6月21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桂阳县人民法院联 系 人:胡主任电 话:1857355767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联 系 人:谢为电 话:0735-8188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