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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烟草公司栾川县分公司物业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6 14:40:47|作者:清洁吧

洛阳市烟草公司栾川县分公司物业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的委托,就其洛阳市烟草公司栾川县分公司物业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TLZB-F-2017-120

2.2、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栾川县分公司物业后勤服务项目

2.3、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年

2.4、项目内容:

2.4.1物业后勤服务项目范围:栾川县分公司机关、市场所、烟站办公楼保洁服务,栾川县分公司机关职工餐厅及基层市场所、烟站餐厅服务; 
2.5物业服务地点:洛阳市烟草公司栾川县分公司机关办公楼、基层市场所、烟站;

2.6服务期限: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的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6 月 16日至2017年 6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核对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 月 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与丽新路交叉口世纪华阳52号楼13楼131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地址:栾川县钼都路与长乐路交叉口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77881327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379-60865286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

邮箱:hntianlon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