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同和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招标人 )的委托,对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办事处同和街城中村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706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办事处同和街城中村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包组1:687.6万元/三年;包组2:738万元/三年;包组3:626.4万元/三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同和街城中村环卫保洁服务,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
2、服务期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对所有包组或部分包组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组(即可以兼投不能兼中);
4、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同和经济联合社。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 穗财采〔2012〕275号文 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流花支行
账 号: 44001453102050285532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 事由:GDSJL20170612包组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 。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sjzgcjlgs@126.com,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并邮寄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大院后座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组,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星期五)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7月7日(星期五)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大院后座一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星期五)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大院后座一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同和经济联合社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白山东路28号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37241456 |
传真:020-37241456 | 邮编:510000 |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大院后座一楼 |
联系人:胡工 | 联系电话:020-86673560 |
传真:020-86687589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招标人):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37241456 |
采购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胡工 | 联系电话:020-86673560 |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同和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