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应急办民防大楼内外墙补漏工程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应急办民防大楼内外墙补漏工程 | 采购类型 | 工程类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采购方式 | 工程类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100000 | ||
项目简介 | 详见附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详见附件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工程量清单--深圳市应急办民防大楼内外墙补漏工程20170613.xls | ||
商务需求 | 详见附件 | ||
图纸 | 深圳市应急办民防大楼内外墙补漏工程图纸说明.docx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详见附件 | ||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详见附件 | ||
其他 | |||
附件 | 深圳市应急办民防大楼内外墙补漏工程.rar |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采购需求质疑”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 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
序号 | 疑问标题 | 疑问内容 | 疑问单位 | 疑问人 | 疑问附件 | 疑问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