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招标人)受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区委区政府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以采购人和评标专家书面推荐方式,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彭山县家洁家政服务部、彭山区清欣家政服务部、彭山县美洁家政服务部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PSCG-S[2017]05 二、项目名称:区委区政府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最高限价:19.85万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专业保洁服务的相关经验。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缴纳保证金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站http://www.msggzy.org.cn/pengshanweb/,查看“网上交易大厅”,点击项目名称后方的“我要投标”按钮,按网上提示填写公司资料并下载磋商文件后即表示报名成功; 3.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额:2000元,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公司网银或个人网银均可)缴纳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028-37629895; 4.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http://www.msggzy.org.cn“政府采购”专网中“操作指南”模块里的 “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4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邮电后街2号总工会办公楼(乐山市商业银行彭山支行)五楼);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本次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站(http://www.msggzy.org.cn/pengshanweb)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 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28-37626307 采购代理机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地 址: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邮电后街2号总工会办公楼(乐山市商业银行彭山支行)五楼); 邮 编:620860 联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8-37629895 2017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