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防指挥中心外墙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人防指挥中心外墙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人防指挥中心外墙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拟改造面积:3356.45平方米;
5、建设地点: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6、招标范围:葫芦岛市人防指挥中心外墙改造工程,现有建筑外墙为面砖饰面,改造为真石漆面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自筹;
8、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合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合格供应商还要同时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须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有信用辽宁网备案的A级(含A级)以上信用等级。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 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08:30时至16: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信用辽宁网备案的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9: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00056750790000000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孟祥伟
联系电话:0429-32019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刘东东
电话:024-23382836
传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