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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村垃圾清运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1 11:40:02|作者:清洁吧

所属地区 加入日期 截止时间

广东省2017年06月20日2017年08月01日


正文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以下简称本站)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17年7月11日09时3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对东涌村的东涌村垃圾清运承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价低者得)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垃圾清运,包括东涌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7队、8队、9队、10队、11队、12队、13队、14队、15队、17队(不含中心村垃圾、工业垃圾及墟场垃圾,但包括各队的出租屋、饮食店等各类店铺,市南路边的生活垃圾)住户及出租屋、店铺、市南路边南边的生活垃圾交给承包方承包清运,(注:凡有水坭路的横巷、人家路都要清运)。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东涌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7队、8队、9队、10队、11队、12队、13队、14队、15队、17队(不含中心村垃圾、工业垃圾及墟场垃圾,但包括各队的出租屋、饮食店等各类店铺,市南路边的生活垃圾)住户及出租屋、店铺、市南路边南边的生活垃圾交给承包方承包清运,(注:凡有水坭路的横巷、人家路都要清运)。



3、资产使用范围:垃圾清运,包括东涌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7队、8队、9队、10队、11队、12队、13队、14队、15队、17队(不含中心村垃圾、工业垃圾及墟场垃圾,但包括各队的出租屋、饮食店等各类店铺,市南路边的生活垃圾)住户及出租屋、店铺、市南路边南边的生活垃圾交给承包方承包清运,(注:凡有水坭路的横巷、人家路都要清运)。



4、租赁/承包期限:2年,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



5、最高拦标价:7000元/月



6、租金递增方式:无



7、租金收取方式:垃圾清运承包费按 月为一期支付,乙方必须开具收据,甲方每月的15 日前支付当期垃圾清运承包费。



8、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为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东涌支行;账户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965407001000000108。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存)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该项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元,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投标资料费不作退回,归东涌村所有(注:竞投人中标的,在签订成交合同时,保证金转作合同定金。保证金与合同定金额度不相符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中标人结算。)。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乙方在承包期内无故不按甲方的规定每天清运一次而被村民投诉的,经甲方了解,核实情况属实的,甲方将按乙方每月的承包款进行均摊每天计算,以每天双倍扣罚承包方。如乙方连续3天无故不按甲方的规定每天清运一次,村民投诉强烈,情况属实,视为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已经交纳给甲方的承包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不支付乙方应收的承包款,甲方将重新聘请其他承包人员,合同期满后 当 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乙方承包上述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工作(东涌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7队、8队、9队、10队、11队、12队、13队、14队、15队、17队(不含中心村垃圾、工业垃圾及墟场垃圾,但包括各队的出租屋、饮食店等各类店铺,市南路边的生活垃圾)住户及出租屋、店铺、市南路边南边的生活垃圾交给承包方承包清运,(注:凡有水坭路的横巷、人家路都要清运)。),必须每天将上述范围内的垃圾全部清运一次及对垃圾桶周边1米范围内地面清理干净; 2、乙方在承包期内无故不按甲方的规定每天清运一次而被村民投诉的,经甲方了解,核实情况属实的,甲方将按乙方每月的承包款进行均摊每天计算,以每天双倍扣罚承包方。如乙方连续3天无故不按甲方的规定每天清运一次,村民投诉强烈,情况属实,视为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已经交纳给甲方的承包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不支付乙方应收的承包款,甲方将重新聘请其他承包人员;3、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一切工具,包括垃圾清运车辆、机械维修、油料费及人工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给乙方支付任何补贴;4、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5、乙方在承包期内出现的一切工伤、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6、乙方如遇身体不适及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运垃圾的,乙方应安排好有关人员代替清运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垃圾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竞价阶梯为100元/月,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或加盖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发包单位开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加盖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竞投申请表及保证金承诺书;



(3)竞投人(或受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指模的《承诺书》。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7年7月11日09时00 分至09时29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站现场办理招投标会签到手续,2017年7月11日09时30分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价意向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特别声明



1、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2、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3、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符合竞投资格,并完成竞投资格确认手续的,不论该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4、根据交易规则,竞投时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优先资格,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5、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人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由本站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6)竞投人在竞投会举办过程中一次都没有参加举牌竞价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投人放弃本次竞投资格:



(1)竞投人在竞投会开始后已举过牌竞投,但在竞投活动结束前未经竞投组织方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



(2)竞投人报名时拒签《承诺书》的。



9、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10、竞投人报名时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允许报名并取消竞投资格。即使竞投人已在规定期限内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汇(存)入保证金,但竞投人报名时拒签《承诺书》的,同样取消竞投资格,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



11、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通过本站连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本站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本站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12、有关出租方或承包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包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包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何鉴江 联系电话:13600020320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联系人: 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84919873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