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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覃塘万丈塘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6-21 11:49:10|作者:清洁吧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覃塘万丈塘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覃塘万丈塘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贵港市覃塘万丈塘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贵港市水利局文件贵水水保 以〔2016〕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桂财农以〔2016〕255号文、贵港市财政局文件贵财追[2016]431号及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文件覃财追〔2016〕256号文下达了广西贵港市覃塘万丈塘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312万元,项目法人为贵港市覃塘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7] 4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涉及西江农场第十分场及石卡镇的万塘村、福龙村、翰平村。

建设规模:流域总面积4398hm2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自然修复措施,综合治理措施及河道整治措施。其中生态自然修复措施为封育治理487 hm2 ;综合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林66 hm2 ,经果林22 hm2 ,坡改梯14 hm2 ,种草排水沟7130m,田间道路320m,道路硬化853m(含混泥土板桥1座),保土耕作204 hm2 ,生态休闲场地1400m2 ;河道整治措施包括格宾网石笼护岸1143m,栽植行道树2016株、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30m(1处)、单排植物篱2442m、生态浮岛820 m2 。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 m2,水土流失治理度7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计划工期 209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流域总面积4398hm2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自然修复措施,综合治理措施及河道整治措施。其中生态自然修复措施为封育治理487 hm2 ;综合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林66 hm2 ,经果林22 hm2 ,坡改梯14 hm2 ,种草排水沟7130m,田间道路320m,道路硬化853m(含混泥土板桥1座),宝土耕作204 hm2 ,生态休闲场地1400m2 ;河道整治措施包括格宾网石笼护岸1143m,栽植行道树2016株、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30m(1处)、单排植物篱2442m、生态浮岛820 m2 。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 m2,水土流失治理度74%。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无 。

招标内容: 流域总面积4398hm2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自然修复措施,综合治理措施及河道整治措施。其中生态自然修复措施为封育治理487 hm2 ;综合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林66 hm2 ,经果林22 hm2 ,坡改梯14 hm2 ,种草排水沟7130m,田间道路320m,道路硬化853m(含混泥土板桥1座),宝土耕作204 hm2 ,生态休闲场地1400m2 ;河道整治措施包括格宾网石笼护岸1143m,栽植行道树2016株、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30m(1处)、单排植物篱2442m、生态浮岛820 m2 。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 m2,水土流失治理度74%,合同估算价约 31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4 年~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水利工程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水利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按国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按国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发售时间: 2017 年 5 月 2 日至 5月 8 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3:0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发售人负责人:刘素琼 联系电话:0775-2911848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费7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 各投标人就上述一个标段的投标进行报价。

6.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4截至开标之日前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进入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材料为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材料原件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正本)。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 10 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地 址: 贵港市覃塘区

邮 编:537100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 0775-48610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龙岗小区(宏桂广场对面俊柯图文广告直入30米)

邮 编:537100

联系人: 廖 敏

电 话: 0775-4358330

传 真: 0775-4358339

E-mail:ggjx2015@163.com

网 址: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二○一 七 年 四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