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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数码产业园B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2017-06-21 13:39:34|作者:清洁吧

政府采购质疑

一、质疑供应商

供应商:重庆点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正街169号商3、邮政编码:400054、联系方式:62863111)

法定代表人:于新(生份证号码:51021319690716002X)

委托代理人:敖祥琴(联系方式:15310672666)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三、质疑事项

该公司认为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数码产业园B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谈判项目编号:CQBN20160529)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特向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2中“对该项目补遗公告一中谈判文件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要求 对四款人员及设备基本配置要求中(一)设备:扫地车(核定载质量4000Kg及以上)及以上两台,”设备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一)事实依据:

1、毗邻园区本次招标道路的巴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在年初招标的采购项目(名称:巴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东城大道清扫保洁项目,采购计划编号:CQBN20160000)中巴南区东城大道经济园区、公路物流基地片区的道路面积为:总道路清扫面积47.39万平方米,道路长度为12.51公里,车行道路面积34.8万平方米,人行道路面积12.59万平方米,招标人要求设备也只为扫地车(后调整为核定载质量4吨)2台。而招标人本次招标的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数码产业园B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总道路面积17.9103万平方米,道路长度低于12.51公里,只有不到5公里,可以用于扫地车作业的车行道路面积只有132307万平方米只是东城大道经济园区、公路物流基地片区道路面积三分之一多一点,但扫路车数量要求和东城大道一样;人行路面积46796万平方米,而招标人员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五、具体服务要求(二)作业要求1、B区的机械作业频次标准为每2天全面冲洗1遍,每天洒水2次以上(上午、下午),人及配合冲洗每周两次。”的清洗作业要求就是一台核定载质量2000Kg扫路车就可以完全满足,由于要求设备常驻园区,如果按照招标人员要求就是人为提高准入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四、审查及答复

经查,现回复如下:

(一)本次招标道路为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数码产业园B区道路保洁,此区域为在建区域。与质疑文件中提到的东城大道建成道路有本质上的区别。B区共有包括惠科8.5代线液晶面板产业集群、圣美精工、蓝月亮和新康意复合膜等6家中大型市区重点项目施工,每天有上千台大型施工车辆在该路段穿行。施工和设备调试人员至少5000人以上,且绝大多数人吃、住都在B区。该区域既有大量的层土需要清扫,又有无数的白色垃圾需要清运,清扫保洁复杂程度和困难都远远大于普通的道路保洁,所以我司对设备的基本配置要求不同于东城大道,而是从该路段清扫保洁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考虑。

(二)我园区是重庆市政府批准的省级新型特色工业园区,是重庆江南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月迎接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突击检查次数众多,同时蓝天行动要求扬尘严控。对此,清扫保洁任务较重。设备配置也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相关规定。

(三)本次招标前我司咨询了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点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滨南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共三家公司的询价。三家单位通过实地考察和核算都进行了自己的报价。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就是来源于质疑单位重庆点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己的最终报价。所以本次招标不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综上,本(单位)认为: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