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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2 10:53:56|作者:清洁吧

漳州市天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漳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ZZTH(2017)FS15

2、招标项目内容:物业管理项目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要求

联系电话

1

市局、芗城、龙文国税局物业管理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0596-2881782

2

华安县国税局物业管理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0596-2881782

3

诏安县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0596-2881782

3、预算资金:910.8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05-02至2017-05-17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幢3层

6、联系人:小李、小陈

7、联系电话:0596-2081180??????????????????????? 传真:0596-2871380

?? E-mail:tianhong_2081180@126.com

8、投标人资格: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其经营活动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7)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不含暂定)。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3: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7)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不含暂定)。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截标时间:2017-05-23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7-05-23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幢3层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 开户名称:漳州市天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帐号:161060100100077575

?

漳州市天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