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人
供应商:重庆左岸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玉林
委托代理人:张祥英
联系方式:13500313801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9号2幢1-14-1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九龙坡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采购项目经办人:时老师
联系方式:18166448257
地址:九龙坡区翼龙路5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经办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68788702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九龙坡区老年大学楼下)
供应商:重庆市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1367768146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洪恩路158号附2号
三、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 、 鸿恩寺公司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最低作业成本,报价部分应得零分。
2 、 鸿恩寺公司不符合申报小微企业条件。
四、审查及回复
(一) 质疑 事项:鸿恩寺公园公司投标报价项目作业成本,报价部分应得零分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74号),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在质疑期间,未能进一步提供服务期3年内均能享受小微企业及困难企业的社保优惠政策的测算依据和证明材料,故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3年服务期总报价低于该项目的成本。采购方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第三条第四款:"投 标总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成本,否则影响项目的服务质量。如低于项目成本的报价(成本核算基本参考数据详见附件1),采购方有理由认定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部分得零分。 "
(二) 质疑事项:鸿恩寺公园公司不符合申报小微企业条件
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在质疑期间,未能进一步提供权威部门批准其为小微企业的文件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综上,本(单位)认为: (质疑属实、支持其诉求 ,该项目重新组织评审 )。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附件:
九龙坡区市政公园及广场绿化管护、清扫保洁及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公开招标质疑答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