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加入日期 截止时间
浙江省 | 2017年06月22日 | 2017年07月12日 |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千岛湖城区路灯和隧道保洁服务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AZBDL2017ZC-1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
千岛湖城区路灯和隧道保洁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投标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2日14:30时止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2日14:30时整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余八景;联系电话:0571-65025799。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应于2017年07月10日16:30时前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384458329044
要求对公基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联系人:余晓蓉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9847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余晓蓉 联系电话:0571- 64819847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