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横琴海关一线口岸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品目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9:4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7:3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0:00开标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3.823968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56-3826858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刘先生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小姐 0756-3826858附件:附件1横琴海关一线口岸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版.pdf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琴海关一线口岸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横琴海关一线口岸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GDJZ2017-011FW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56-382685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吴先生、刘先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0756-3826858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项目名称:横琴海关一线口岸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2、内容:横琴海关一线口岸食堂(进出境两个就餐点)的承包经营,服务商需为横琴海关一线口岸工作人员提供全年无休的就餐服务(食材采购按照相应配餐标准据实结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3、服务期限:(2+1服务方式)自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如经营期内成交服务商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考核同意后,承包期可以延长至2020年7 月31日止;经营期内如果因政策原因涉及该食堂的拆迁、调整等,合同自动中止,双方互不赔偿。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本项目须配备专业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或中式烹调师不少于2名(须提供前述人员由国家政府职能主管部门颁发厨师资格证或中式烹调师资格证);面点师不少于2名(提供面点师资格证),厨工4人,服务员2人(45周岁以下,且仪容端正),中、晚餐每班次在岗人数不少于7人。以上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及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资料;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记录(格式见3.4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1、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253.823968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邮寄另加5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0:00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0:00六、开标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七、其它补充事宜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4 日至2017年 6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业绩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 月 24 日至2017年 6 月 30 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附件:1.横琴海关一线口岸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