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保靖县迁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田径场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保靖县迁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 投标诚信保证金(元): | 50000.00 |
招标编号: | BJJH-2017XXZB015 | 交易编号: | 湘西房屋【2017】1408号 |
项目所属区域: | 保靖县 | ||
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乾州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内容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保靖县迁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田径场建设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7]69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薄弱校改造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靖县迁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保靖县迁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田径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保靖县 2.3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200米半圆式塑胶跑道,配套建设1个篮球场、足球场1个及其他配套设施。招标控制价为2581206.83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3.5.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5.2所采用的硅PU产品须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I型认证(防水涂料HJ457-2009、水性涂料HJ2537-2014);所采用的硅PU球场符合GB/T 22374-2008水性全项检测,并提供2017年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所采用的硅PU产品原材料符合T/310101002-C003-2016全项技术指标、成品符合T/310101002-C003-2016有害物质释放速率检测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5.3所采用的人造草坪产品:人造草坪获得全国质量稳定合格产品证书,提供证书影印件;所采用人造草坪企业产品须提供北京国体世纪体育质量认证中心(NSCC)认证证书及中国环境标志(Ⅱ型)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影印件;所采用人造草产品提供国内检测机构通过LISPORT标准出具不低于16万周耐磨的检测报告;所采用人造草产品提供2017年国际足联LABOSPORT实验室人造草坪抗UV不低于 5000 小时的检查报告; 3.5.4所采用的SPU塑胶跑道弹性层必须符合GB/T 22374-2008地坪涂装材料标准无溶剂型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所采用的SPU塑胶跑道材料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采用的SPU塑胶跑道材料厂家需提供环保部门下发的化工行业生产排污许可证;所采用的SPU塑胶跑道成品必须满足T/310101002-C003-2016《学校运动场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有害物质释放速率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 投标人若非材料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为投标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原件和查询电话;并对上述的检测报告、认证影印件加盖制造商行政公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7 月 16 日17时00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7年6 月23 日~2017年6 月29 日 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 月17 日9 时3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保靖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电话:0743-7721790 10.1由于本项目施工环境在已建校园内,且施工时间较紧急,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每周不少于三天到施工现场招标人委派的现场监督人处签到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0.2本项目施工现场由于市政管网发生改变可能会导致本项目实际施工工程量变化,投标人中标后应响应并接受,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保靖县迁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保靖县迁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园内 联系人:宋耀军 电话:139743222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乾州朝阳路14号香桂园籽桂院2单元15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59741917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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