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7年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保洁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包件二提供《自行招用保安院单位备案证明》或《保安服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