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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松江校区及延安路校区(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23 17:31:23|作者:清洁吧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松江校区及延安路校区(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东华大学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4: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5:0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3: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
预算金额¥31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英
项目联系电话021-26065282
采购单位东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资产管理处,021-67792688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吴英,021-260652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华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江校区及延安路校区(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江校区及延安路校区(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STC17A168/01、STC17A168/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英

项目联系电话:021-260652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华大学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联系方式:资产管理处,021-67792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代理机构地址: 吴英,021-2606528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包件1

松江校区(一)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

(具体请见松江校区(一)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年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

包件2

松江校区(二)及延安路校区(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

(具体请见松江校区(二)及延安路校区(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年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


包件一:预算金额:1850万元人民币(三年),投标人报价不可超过此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包件二:预算金额:2050万元人民币(三年),投标人报价不可超过此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注册具备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已购买本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5:0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1:30,13:30~16: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3日12:30~13:00。 

    3.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3:00。 

    4.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13:00。 

    5.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持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