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人民医院安保、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人民医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ZG20174003-N
三、采购服务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宁明县人民医院安保、保洁服务 | 1项 | 保洁清洁消毒服务及保安服务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50万元。
五、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并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要求提供缴纳养老保险手册【2017年1月-2017年3月复印件(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法人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委托代理时,不用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5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指定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地点是: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宁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赵丽芬,0771 -8620017
地址:宁明县内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德天路105号二楼(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内)
项目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0771-7833699、7835598 FAX:0771-7836658
3、监督部门: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3626646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