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将 青田县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 QTFSCG2017-050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四.采购人: 青田县民政局
五.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楼
六.项目概况:为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整合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基础和运营经验,拟建设青田县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面积约1200平方米。
七.采购内容:运营商须对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25号底层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配置,并组建不少于10人的专业团队负责后期的运营管理工作,且符合相关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要求。
八.采购金额:运营商自行一次性投入160万元及以上用于建设该中心的装修和设备配置(不含医疗设备),青田县民政局予以补助总投资(经专业机构审价)的80%,建设最高补助不超过130万元,青田县民政局对运营商的经营补助每年不高于49.5万元,运营期限:10年。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3)投标人或投资关联单位(投资关联单位指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同一法人)须具有1年以上(含)的养老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具备组织本项目实施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运营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合同的资金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采购文件的发售: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2)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工本费向代理机构交纳,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 。
(2)投标人应于2017年 07 月 14 日 15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银行账号:1210223509200025049,银行号:102343222355。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 年 07 月 14 日 15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 年 07 月 14 日 15 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开标。
十四.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1)采购单位联系人名称:青田县民政局
联系人:陈媚
电话:0578-6836677
地址: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电话:0578-6962997
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白冰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路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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