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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江镇太阳能电动环卫清扫车采购项目

2017-06-24 15:27:57|作者:清洁吧

公告预览

桃花江镇太阳能电动环卫清扫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1日

采购人(全称):桃江县桃花江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富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桃花江镇太阳能电动环卫清扫车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17]135号

(3)项目内容:桃花江镇太阳能电动环卫清扫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33400元

大写:玖拾叁万叁仟肆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单位:“元”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太阳能电动环卫清扫车255cm*200cm*163cm13台71800933400     备注赠送小型电动三轮清运车26台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7年05月9日,完成日期:2017年6月30日。总日历天数:80天。

地点:甲方。

方式:由乙方送货。

4.货物的售后维修及质保相关条款

货物的售后维修及质保相关条款:一、验收方法:有乙方负责对甲方使用车辆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并按甲方要求完善喇叭及车辆标示与编号,配送的电动车安装好防风门。二: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同时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三、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因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的,乙方应负责返修,并支付的费用。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获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15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8.售后服务:因质量问题三个月包换(人为损坏除外),保质期一年包修;超出保质期外包维修费,配件费另计。四、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法律有关延期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五、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一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六、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结算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5 .付款

甲方分批次订货,在收到货物后7天内支付批次全部货款的95%,余下批次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6.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文百军

委托代理人:范 斌 电 话:13317372323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合同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