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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竹笮乡侧排村清洁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2017-06-27 09:17:58|作者:清洁吧

依据赣州市宁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号:2017-149)批复,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宁都县竹笮乡侧排村清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 NDZH2017-ND-X003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金额(元)

主要技术参数

1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

98000

98000

详见:附件。

2

垃圾箱

10

9000

90000


3

电动三轮车

1

5000

5000


4

人力手推车

6

1000

6000


5

垃圾桶

400

55

22000


预算总金额:

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1000元)

注:以上产品为国产产品。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的获取: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下载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开标现场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7年7月4日9: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梅江镇登峰一期16栋三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以签到并递交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须在2017年7月3日前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080001048),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十)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法:

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登峰一期16栋三楼

电话:13184531799

邮箱:ndzhzb@163.com

联系人:黄八秀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859000103080001048

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竹笮乡

电话:黄元生

联系人:13979791609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