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闲置锅炉房内锅炉及设备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TH00G17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闲置锅炉房内锅炉及设备拆除工程,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闲置锅炉房内锅炉及设备拆除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锅炉房内锅炉及设备拆除。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
2.7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者项目经理本人(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登记时须到场。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3.3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各投标单位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本公告期间的日期)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
1.投标登记表;
2.投标承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除外);
8.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证明;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类似相关业绩(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11.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局具有社保局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社保信息的视频材料或人社app用户名和密码,现场进行核实是否为本单位职工,如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12 .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加盖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造价员1人;
以上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thxmglgs.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里区安升街46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451-87052277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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