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GZ0019-201701-01F
秭归县环卫所2017年金缸城道路清扫保洁采购已由秭采计备【2017】XM0435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秭归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环卫所2017年金缸城道路清扫保洁采购位于秭归县城。
2.2招标主要内容:秭归县南郡大道、金缸大道、花园路、天问路延伸段等路段清扫保洁服务,面积约140760平方米(据实结算)。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2.3项目预算:人民币356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陆仟元整)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服务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
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服务,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分支机构)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来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2时00分至2017年 7月3日12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0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逾期送达的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 6 月 26 日。
招标人:秭归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橘颂路9号 办公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时代天骄四楼B06
联系人:李道兴 联系人:向伟嘉
联系电话:13872474310 联系电话:1867176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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