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ZFCG―J2017ZX127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中共吉林市委党校购置保洁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种类:中共吉林市委党校购置保洁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报第一包(保洁)的供应商须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并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在党政机关或教学机构一年以上保洁服务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方须在吉林市内设立公司或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无不良行业记录。
3、投报第二包(安保)的供应商须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伍佰万元以上(含伍佰万元),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方须在吉林市内设立公司或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无不良行业记录。
4、投报第三包(通勤)的供应商具有营运经验, 具备营运许可证,提供的通勤车辆要求车况良好,车辆证照齐全,有座位险,符合客运公司营运要求;50(不少于)座空调客车2台,车籍在三年以内,同时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内部设施完好无破损,相关设备运转正常,车内干净整洁无异味。车辆及驾驶员未发生过致人死伤等重大交通事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函、本公告第二条所涉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供应商根据所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须按领取文件时采购中心所提供的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第一包人民币42万元(投标保证金4000元);第二包人民币63万元(投标保证金6000元);第三包人民币22万元(22万元为全年租赁费用上限额度,投标报价按两台车租金上限额度为人民币1100元/天进行报价,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天数及中标金额计算,不接受超出上限额度的报价。投标保证金200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八、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费用。
九、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后12个月为1个项目周期,共3个项目周期,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十、领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二、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9时10分。
十四、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9时10分。
十五、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1室(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
十六、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信息科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7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603室(解放西路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
十七、采购人:中共吉林市委党校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 0432-62047289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