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 公告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CYCG_2017_809] | |||
| 采购人信息 | |
| 采购人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孟涛010-84519453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艺芬、张妃、邹家恒 010-68405026 |
| 招标内容 | |||
| 采购用途: | 道路清扫保洁,详见招标文件 | ||
| 项目预算: | 42553475.88(元) | 采购数量: | 2 |
|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对标段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对一个标段的部分投标将被拒绝;每个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1.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3)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4)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 ||
| 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 |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7年07月07日起至2017年07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 文件售价: | 400.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28 09:30 | 开标时间: | 2017-07-28 09:30 |
| 开标地点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
| 联系信息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赵艺芬、张妃、邹家恒 |
| 联系方式: | 010-68405026 |
| 备注: |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2、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