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镇政府大院保洁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长安镇机关事务中心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2日 13:5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7:30招标文件售价¥15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69号铺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30开标地点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34号东莞市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预算金额¥540.243432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769-23366238采购单位长安镇机关事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麦先生 0769-85533913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信鸿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69号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0769-23366238附件:附件1长安镇政府大院保洁项目招标文件.doc 广东信鸿招标有限公司受长安镇机关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安镇政府大院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长安镇政府大院保洁项目项目编号:441900-13-201707-441913-0559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769-2336623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安镇机关事务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联系方式:麦先生 0769-855339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东信鸿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769-23366238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69号铺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镇政府大院保洁项目服务期:三年服务地点:长安镇政府大院采购预算:¥5,402,434.32元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540.243432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69号铺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30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30六、开标地点: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34号东莞市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东莞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长安镇政府大院保洁项目招标文件.doc--- |